1.通报成员:瑞士 |
2.负责机构:联邦交通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通过公路、铁路和索道运输危险品的容器,即(大型)包装、压力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储罐(便携式、集装箱、铁路货车、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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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55.180.01 |
HS: |
9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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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 涉及危险品的容器投放市场和市场监督的条例草案版本(1)(17页,德语和法语),
- 涉及通过铁路和索道运输危险品的条例(2)(10页,德语和法语),
- 涉及修订有关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品条例的条例(3页,德语和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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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条例(1)管理危险品的容器投放市场、合格评定、重新评定符合性、定期和中间检查、特殊检查,以及市场监督。术语容器表示依照关于国际公路危险品运输的欧洲协定(ADR),以及关于国际铁路运输危险品的法规(RID),允许用于运输危险品的所有的包装材料、容器、储罐等。关于“运输用压力设备”(依照指令2010/35/EU定义),本条例严格遵照欧洲指令2010/35/EU。关于其它危险品的容器,指令2010/35/EU的原则适用于分别依照欧洲指令2008/68/EC和ADR/RID的型式批准、生产监督、初始检查和测试、定期检查。
条例(2)和(3)已经修订,确定了通报当局和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条例(2)完全修订;条例(3)部分修订。
关于新条例(1)和两个修订的条例(2)和(3),在指令2010/35/EU范围内创建了瑞士和欧盟之间等同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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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性 |
8.相关文件:a) 条例草案(1)的法律基础是关于通过铁路和索道公司运输危险品的联邦法律(2008年12月19日)SR 742.41(德语、法语、意大利语),以及关于公路交通的联邦法律(1958年12月19日)SR 741.01(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b) 1996年12月3日的,涉及通过铁路和索道运输危险品的条例,SR 742.401.6(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2002年11月29日的,涉及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品的条例,SR 741.621(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同样还可以参见: http://www.admin.ch/ch/d/gg/pc/pendent.html#UVEK |
9.拟批准日期:2012/11/30 |
拟生效日期:201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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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2/05/31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