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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BT/N/AUS/70补遗

更新时间:2013/1/8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AUS/70/Add.1
通报日期:2013-01-08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负责机构: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
ICS: HS:
5.通报文件的标题:G/TBT/N/AUS/70补遗
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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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以下2012年12月19日的信息是应澳大利亚的要求进行通报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标准1.2.11-原产地要求(仅澳大利亚) 将强制性原产地标签要求扩大至在澳大利亚销售的未包装牛肉、小牛肉、小羊肉、公猪肉、绵羊肉和鸡肉的标准1.2.11修订草案于2011年8月23日在文件G/TBT/N/AUS/70中通报。2012年12月7日,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和食品管理立法与治理论坛同意修订标准1.2.11。 修订的技术法规有望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在2013年7月生效,。 法规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proposals/proposalp1011country4791.cfm (英文) 或向此处索取: 澳大利亚TBT咨询点 外贸部 电话: +61 2 6261 3732 传真: +61 2 6261 2927 电子信箱: tbt.enquiry@dfat.gov.au 或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 邮政信箱 7186 Canberra BC ACT 2610 澳大利亚 电子信箱: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