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人用和兽用药品成分处方分类 |
ICS: |
11.120;11.220 |
HS: |
30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处方药的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提案(撤销食品药品法规的目录F) |
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12页 |
下载:
|
|
6.内容简述:食品药品法规的目录F列出了当在加拿大作为药品出售时需要依照处方出售的药品成分。目前,添加或去除目录F的药品成分需要按照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审查过程修订法规。
按照于2012年6月29日签署成为法律,作为《就业、增长和长期繁荣法案》( C-38提案)一部分的《食品药品法案》有针对性的修正案,加拿大政府现在有能力简化药品处方分类的监管程序,同时在完善和公开标准的基础上保持相同的科学严谨性。这已经先前在G/TBT/N/CAN/364中通报过。
法规修正案要求最近的立法更新生效。本法规提案将撤销目录F,并合并了由该部根据《食品药品法案》提供作为措施的修正案规定的基于网络的处方分类列表(PDL)。其还将提供部长在维持PDL中必须考虑的科学标准。拟议的总体科学标准将支持现有的目录F标准,并且确保指定处方分类的科学基础保持不变。
这些修改将不影响销售方式,直接对消费者的广告,或在加拿大受到管理的处方药的进口。
这种新的方法在加拿大将不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交给加拿大卫生部的所有药品在批准前将继续受到严格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评定。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和动物健康 |
8.相关文件:2012年12月22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3572-3583页(英语和法语) 相关的指导文件草案、常见问题解答和电子版本的PDL草案,请访问加拿大卫生部的网站: http://www.hc-sc.gc.ca/dhp-mps/consultation/drug-medic/pdl_consult_ldo-eng.php (英语) http://www.hc-sc.gc.ca/dhp-mps/consultation/drug-medic/pdl_consult_ldo-fra.php (法语) |
9.拟批准日期:本措施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日,预计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六个月内。 |
拟生效日期:本修正案将在措施批准日期后六个月生效。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3/03/07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