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DM)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葵花籽 |
ICS: |
67.200 |
HS: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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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葵花籽 |
页数:阿拉伯语/英语 |
使用语言:8页/6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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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 “葵花籽”第7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草案规定产品应依照海湾标准GSO 839 “食品包装-第1部分:一般要求”的要求包装。还规定容器应适当和卫生,保持感官特性和质量。此外,产品应包装在能够防止水分流失、污染的容器中,容器应能够防止产品脱水。
草案还规定了如下标签要求:
1.不违背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和GSO 150“食品有效期”中的规定。
2.以下内容应在产品标签上声明:
-名称和文字“榨油”
-生产商名称、地址和商标(如可能)
-净重
-种植年
-原产地,如果是进口产品,进口商名称、地址
-存储条件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GSO“葵花籽” -埃及标准ES 2726/2007“葵花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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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