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DM)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水果/蔬菜 |
ICS: |
67.080 |
HS: |
20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枣浆(Dibs Altamr) |
页数:阿拉伯语/英语 |
使用语言:6页/5页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 1813“枣浆(Dibs Altamr)”第7和8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本法规规定了该产品应当包装在卫生和防渗防潮,并且依照海湾标准GSO 839密封良好的容器中。
本法规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如:
1. 其应当不违背在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中提到的要求。
2. 在该产品标签上应当声明下列各项:
- 生产日期;
- 提取方法的类型;
- 确定该产品是否是从一种种类的枣子中提取,如果是从一种以上的枣子中提取,其必须注明“枣子的混合物”或不同的种类;
- 可溶性固形物的浓度%(m/m)。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GSO 1813“枣浆(Dibs Altamr)”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