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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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G/TBT/N/USA/811补遗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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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以下2013年5月23日的信息是应美国的要求进行通报
标题:控制由机动车辆产生的空气污染:第3阶段机动车辆排放标准和燃油标准
机构:环保署(EPA)
作用:规则提案
摘要:作为解决机动车辆和燃料对空气质量和公众健康影响系统方法的部分,本行动将规定更严格的车辆排放标准,并从2017年开始减少汽油的硫含量。拟议的汽油硫含量标准将使现有的和新的车辆排放控制系统更有效,并且将使得车辆排放标准更严格。拟议的车辆标准将减少由乘用车、轻型卡车、中型乘用车,以及一些重型车辆产生的排气管和蒸发排放。这将使得整个国家污染物,如臭氧、颗粒物,以及空气毒物显著减少,并且有助于州和地区机构努力实现和保持健康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机动车辆是地域性和道路附近空气污染暴露的重要来源。这些拟议的车辆标准旨在与加利福尼亚低排放车辆计划相一致,从而创建将能够使汽车制造商在所有50个州销售相同车辆的联邦车辆排放计划。作为管控机动车辆产生的排放综合方法的一部分,拟议的车辆标准将执行轻型车辆温室气体/燃油效率标准相同的时间表。
日期:评议意见必须在2013年6月13日或之前收到。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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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