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
ICS: |
71.100 |
HS: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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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的法规(EC) No 1223/2009附件III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33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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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基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提供的科学意见,本法规草案寻求两个主要目标:
1) 通过在化妆品法规附件III中管控22种染发物质,限制这些物质的使用。
2) 通过在附件III中规定严格的使用条件和强制性的警告(如“仅适合专业用途”),授权10种染发物质和打算在睫毛着色产品中使用的过氧化氢。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相关文件:2009年11月30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的法规 (EC) No 1223/2009: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342:0059:0209:EN:PDF |
9.拟批准日期:2013年11月底 |
拟生效日期:本规定应当从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涉及10种染发物质和过氧化氢睫毛着色产品)和从2014年7月1日起(涉及限制染发物质和睫毛着色产品的强制性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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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