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重型货车、长途客车和城市公共汽车 |
ICS: |
43. |
HS: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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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修订1996年7月25日的,规定在共同体内行驶的某些道路车辆在国内和国际运输中最大授权尺寸和在国际运输中最大授权重量的指令96/53/EC(COM(2013) 195最终版)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8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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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新指令提案更新关于在欧洲道路上行驶的重型货车和客车最大尺寸和重量的指令96/53/EC。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主要的问题是解决道路运输的燃油效率,连同需要减少由卡车和客车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第二个问题同样也是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因为以前的指令未包含该事宜的规定 - 保护环境。 |
8.相关文件:1996年7月25日的,规定某些在共同体内行驶的某些道路车辆在国内和国际运输中最大授权尺寸和在国际运输中最大授权重量的理事会指令96/53/EC(1996年9月17日的官方公报L 235,第59-75页)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1996:235:0059:0075:EN:PDF 进一步的信息可以在DG MOVE网站:http://ec.europa.eu/transport 查找。 |
9.拟批准日期:待定 |
拟生效日期: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起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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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9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