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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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G/TBT/N/CAN/361补遗 |
页数:英语/法语 |
使用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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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以下2013年11月11日的信息是应加拿大的要求进行通报
血液法规
在G/TBT/N/CAN/361(日期2012年3月22日)中通报的修理提案于2013年10月份23日批准作为“血液法规”。
这些法规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日后一年生效,并且包括将允许企业在更新其程序以符合法规要求的同时,继续进行其业务活动的规定。
第4(4)至(6) 分项和第64(1)(b)段,由于其适用于注册号,因此在这些法规生效之日后六个月生效。
批准的措施全文可以在以下显示的网址下载: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3/2013-10-23/pdf/g2-14722.pdf (SOR/DORS/2013-178)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3/2013-10-23/html/sor-dors178-eng.php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3/2013-10-23/html/sor-dors178-fra.php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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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