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国土交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零部件 |
ICS: |
43. |
HS: |
86;87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机动车辆管理法案实施法令”修正草案 |
页数:韩语 |
使用语言:2页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机动车辆管理法案实施法令将做出下列修订: 1. 根据属于自我认证的机动车辆零部件第8-2条规定,机动车辆零部件认证系统扩展十八种机动车辆零部件(只增加车辆零部件项目)。(在韩国机动车辆标准中将采用基于UN法规或UN GTRs的相关法规) 追加项目的列表: 1. 可更换的刹车片(UN R.90); 2. 乘用车及其拖车的车轮(UN R.124); 3. 充气轮胎(UN R.30); 4. 安全玻璃(UN R.43 &UN GTR No.6); 5. 车辆尾部标志板(UN R.70); 6. 回复反射材料(UN R.70); 7. 回复反光标识(UN R.104); 8. 机械联轴器(UN R.55); 9. 后视镜(UN R.46); 10. 声音报警装置(UN R.28); 11. 提前警告三角板(UN R.27); 12. 车辆尾部标志板(慢)(UN R.69); 13. 车辆报警系统/防盗组合(UN R.97 & UN R.116); 14. 儿童约束装置(UN R.44); 15. 摩托车头盔(UN R.22); 16. 可更换的消声系统(UN R.59); 17. 可更换的催化转换器(UN R.103); 18. 安全气囊(UN R.114)。 2. 对于强制性安装代表校车的后部探测装置用“后视摄像头监控系统”、“广角镜”和倒车报警蜂鸣系统,以及根据第8条和附件中规定的不适当的法规征收驾驶罚款的规定。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为了车辆安全和提高儿童安全性,旨在管理机动车辆零部件的质量。 |
8.相关文件:本修正案将作为文件‘MOLIT通报2013-985’通报。 |
9.拟批准日期:2014/07/01(暂定) |
拟生效日期:追加项目no. 1、2、3、4、5、6、7、8: 2014年7月1日(暂定) 追加项目no.9、10、11、12、13:2015年1月1日(暂定) 追加项目no. 14、15、16、17、18:2015年7月1日(暂定)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