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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指定的测量仪器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指定测量仪器:“测量卷绕物品长度的测量设备”验证的测试方法的一般措施

更新时间:2014/2/6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ZE/168
通报日期:2014-02-06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2.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测量卷绕物品长度的测量设备
ICS: 17.040 HS: 901780 
5.通报文件的标题:规定指定的测量仪器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指定测量仪器:“测量卷绕物品长度的测量设备”验证的测试方法的一般措施
页数:捷克语 使用语言: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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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一般措施规定了指定的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验证该指定的测量仪器的测试方法,在此实例中是测量卷绕物品的长度计量表。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测量卷绕物品长度的测量设备是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第3项第3段定义的指定的测量仪器,并且因此属于国家计量检查,即,指定测量仪器的验证。特定的计量和技术要求目前包含在2004年3月31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测量仪器的指令2004/22/EC,以及统一的标准和国家技术标准中。为了避免其可实施性的问题,这种情况必须通过将这些要求编入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第 24(c)项含义内的具有约束性的一般措施中加以改进。
8.相关文件: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 - 经修订的,关于行政程序规则的法案No 500/2004的§ 171 et seq 基础文本已与一项早期的通报:2013/0523/CZ一同提供。
9.拟批准日期:2014-05-30
  拟生效日期:2014-05-30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