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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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11.040 |
HS: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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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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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78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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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目录由29个一类产品子目录组成,其中“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30 医用X射线设备”、“6831 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和“6834 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四个子目录的相关内容与2012年新发布的4个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食药监办械〔2012〕108号)一致,其余子目录内容为新制定。在目录中保留了“序号”、“品名举例”和“管理类别”三项,将“名称”扩展为“产品类别”、“产品类别名称”两项,并增加了“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两项。共包括139个产品类别、339个产品类别名称、1785个品名举例。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安全和健康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2014年5月下旬 |
拟生效日期:2014年5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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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