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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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11.040 |
HS: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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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6863、6864、6865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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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中文 |
使用语言:18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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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在目录中保留了“序号”、“品名举例”和“管理类别”三项,将“名称”扩展为“产品类别”、“产品类别名称”两项,并增加了“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两项。共包括17个产品类别、57个产品类别名称、276个品名举例。《6863口腔科材料》子目录中删除了“齿科复合植入材料”等14个品名举例,将牙齿美白剂改为牙齿漂白剂;《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子目录中,移除了妇科专用用品、骨科专用固定器械、理疗贴;《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子目录中,增加了“消化道缝合钉”的品名举例,管理类别为Ⅱ类。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安全和健康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2014年5月下旬 |
拟生效日期:2014年5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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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