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CHN/1048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
||||||||
|
||||||||
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玩具滑板车的术语和定义、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体重不超过50kg儿童玩耍的玩具滑板车,包括可折叠和不可折叠两种形式。本标准不适用于设计或预定用于运动目的的滑板车,可用电力驱动的滑板车。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身健康与安全 | ||||||||
8.相关文件:--- | ||||||||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