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鲜果汁(未杀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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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
67.80.10 |
HS: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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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鲜果汁(未杀菌)(7页,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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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
使用语言:-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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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鲜果汁(未杀菌)”第5.1和第7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规定产品应包装在卫生、适当、干燥、无瑕疵包装中,以保护及保存其天然性质和人类消费适宜性。
还规定了以下标签要求:
1. 标签不得违反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定。
2.应在最终产品标签上以阿拉伯语并自愿使用其它语言在阿拉伯语旁边声明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和类型,“鲜(水果名称)果汁”或“(水果名称)果汁、鲜甜果汁”,如果添加了糖。
•在储存条件(0-5°C)时货架期不超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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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GSO“鲜果汁(未杀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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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