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 通报号:G/TBT/N/BHR/337 |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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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巴林 |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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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在文件第7和8条中分别规定了包装和标签强制要求。说明如下: •冻整鸡及鸡块应放在卫生、清洁的适当包装中。 •冻鸡保存温度0°C 至 5+°C,应远离热源和污染。 除海湾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要求以外,以下规定也适用: •屠宰日期和有效期以明显方式(非日-月-年)显示。 •文字“冻”应以绿色写在明显位置。 •储存条件应在标签上声明。 •仓库温度0°C 至 5+°C应在标签上声明。 •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
8.相关文件:GSO 322“冻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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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