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新鲜水果和蔬菜-鳄梨 |
ICS: |
67.080 |
HS: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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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新鲜水果和蔬菜-鳄梨 |
页数:英语/阿拉伯语 |
使用语言:10/11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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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分别在海湾标准GSO 2131“新鲜水果和蔬菜-鳄梨”第6.2和7条中规定的包装和标签的强制性要求。其示出,并且应当在该产品的标签上声明如下:
鳄梨必须以适当保护其的方式包装。在包装内部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新的、清洁和优质的,以避免造成该产品任何的外部或内部损坏。所使用的材料,倘若印刷或标示是用无毒的油墨或胶水,允许使用特别是带有商业技术参数的纸张或印记。
其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如:
1.标签应当不违背在海湾标准GSO 9“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定。
2.标签和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如使用其它语言则应在旁边附阿拉伯语。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3.下列各项应当在该产品的标签上声明:
产品的性质:如果该产品从外部不可见的,每个包装应当标示关于产品的名称,并且可以标示关于种类的名称。
非零售容器:每个包装必须具有下列细节,在每一侧分组的字母,清晰和永久的标记,并且从外部可见,或在随附装运单据的文件上。散装运输的产品,这些细节必须出现在货物随附的文件上。
产品原产地:原产国和可选择的,种植的区域或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名称。
商业鉴定:种类、以克表示的大小的最低和最高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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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 GSO1406“新鲜水果和蔬菜-鳄梨” ● 食品法典标准CAC197/2013,“新鲜水果和蔬菜-鳄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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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