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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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美国:对通报 G/TBT/N/USA/916《美国:轮胎标识和记录保存》 的第1次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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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以下 2015 年 04 月 20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轮胎标识和记录保存
标题:轮胎标识和记录保存
部门:交通部(DOT)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
措施:最终法规
摘要:轮胎标识码(TIN),是所有在美国销售的新及翻新机动车轮胎必须具备的,在存在安全缺陷和不合格的轮胎的召回和纠正行动中起着重要的识别作用。本最终法规提出对TIN做出2点修订。首先,由于NHTSA为标识新轮胎生产厂用完了2位符号代码,NHTSA提出扩大TIN第一部分,即以前熟悉的生产商标识符,通常称作“生产厂代码”,新轮胎生产厂标识符从2位扩大到3位。本修订实际增加了用于识别每个新轮胎生产厂的唯一字符组合代码。其次,NHTSA提出标准化轮胎标识码的长度以消除不同长度轮胎标识代码引起的混乱。本最终法规标准化了TIN的长度,新轮胎为13位字符,翻新轮胎为7位字符,使识别丢失字符的TIN代码更加容易。
日期:本最终法规2015年4月13日生效。
复议请求:本最终法规的复议请求必须在2015年5月28日之前提交。
网址: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13/html/2015-08418.htm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04-13/pdf/2015-08418.pdf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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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