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巴林 |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芒果罐头(ICS: 67.080) |
ICS: |
67.080 |
HS: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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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芒果罐头 |
页数:9/14 |
使用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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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在海湾标准GSO 951 “芒果罐头”第8条中规定了强制标签要求。说明如下:
除海湾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要求以外,以下规定适用,应在产品标签上声明:
(a)罐装产品名称:“芒果”;
(b)制备形式:“等分”、“切片”、“切块”、“切条”、“混杂切条”或“不规则切条”;
(c)包装介质及其浓度;
(d)包装介质中的果汁成分不得在产品名称中声明,如果低于总包装介质的10% (m/m),但应在成分清单中声明;
(e)包装类型;
(f)产品名称和品牌地址,如可能;
(h)使用国际单位制标明净重;
(i)以月和年标明生效日期和有效期;
(j)存储条件和保存条件(最佳存储温度)
标签及相邻的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书写,如使用其它语言书写,应写在阿拉伯语
旁边。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相关文件:•海湾标准GSO951“芒果罐头” •也门标准2475:2013“芒果肉罐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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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