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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罐头

更新时间:2015/5/1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BHR/385
通报日期:2015-05-01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巴林
2.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芒果罐头(ICS: 67.080)
ICS: 67.080 HS: 22
5.通报文件的标题:芒果罐头
页数:9/14 使用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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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在海湾标准GSO 951 “芒果罐头”第8条中规定了强制标签要求。说明如下: 除海湾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要求以外,以下规定适用,应在产品标签上声明: (a)罐装产品名称:“芒果”; (b)制备形式:“等分”、“切片”、“切块”、“切条”、“混杂切条”或“不规则切条”; (c)包装介质及其浓度; (d)包装介质中的果汁成分不得在产品名称中声明,如果低于总包装介质的10% (m/m),但应在成分清单中声明; (e)包装类型; (f)产品名称和品牌地址,如可能; (h)使用国际单位制标明净重; (i)以月和年标明生效日期和有效期; (j)存储条件和保存条件(最佳存储温度) 标签及相邻的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书写,如使用其它语言书写,应写在阿拉伯语 旁边。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8.相关文件:•海湾标准GSO951“芒果罐头” •也门标准2475:2013“芒果肉罐头”
9.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