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救援消防车(ICS: 13.220.10) |
ICS: |
13.220.10 |
HS: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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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消防车-第14部分:救援消防车 |
页数:17 |
使用语言:汉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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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消防车-第14部分:救援消防车”适用于救援消防车。这部分标准不等同于“"NFPA 1901-2009汽车消防装置标准”。这部分标准规定了救援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定、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这部分标准提供了救援消防车的设计、测试和采购技术基础,以促进救援消防车的发展与进步。这部分标准将改善救援效果,确保消防员安全。 理由:国家标准GB7956-1998中没有对救援消防车作出专门要求,但产品质量直接影响救援效果。因此,需要紧急制定本标准与新修订的消防车标准系列。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之后90天 |
拟生效日期:批准之后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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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5/07/30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