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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No.17/MMIT制定合格评定适用条件

更新时间:2015/6/25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GAB/2
通报日期:2015-06-25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参与评论]

1.通报成员:加蓬
2.负责机构:加蓬标准局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须经合格评定的产品分为3部分: •建筑材料,依照第28, 29, 31, 32, 35, 38, 39, 40, 44, 45, 46, 68, 69, 70, 72 至 83章; •电器,依照海关分类系统第84, 85 和 94章; •化妆品,医疗或手术器械及玩具,依照海关分类系统第33, 34, 90 和 95章。 本条的范围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按照相同的条件扩大到其它市场部分。
ICS: 03.120.20 HS: 9902
5.通报文件的标题:法令No.17/MMIT制定合格评定适用条件
页数:2 使用语言: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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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通报的法令制定了合格评定适用条件。 上述产品进入加蓬对所有报关程序来说取决于符合标准证明的提交,在本法令规定的过渡期内。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本法令的目的是防止危险或假冒和/或不符合现有标准的商品进口,保护加蓬消费者。
8.相关文件:通报的法令于2015年3月18日签署并在加蓬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公布。
9.拟批准日期:2015/03/18
  拟生效日期:2015/08/01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