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以下14种物质的盐类:阿朴吗啡,环丙诺啡,那可丁,罂粟碱,卡麦利定,羟芬利定,依索庚嗪,美索庚嗪,美庚嗪,美沙芬,右吗南,左洛啡烷,利沃洛芬,环佐辛。 ICS: 11.120 |
ICS: |
11.120 |
HS: |
30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给相关利益方的公告-受管制药品及物质法案(CDSA)及其法规一揽表修订提案,从CDSA中排除目前已从CDSA中排除的14种物质的盐类。 |
页数:2 |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
下载:
|
|
6.内容简述:本公告给相关利益方提供机会,评议加拿大卫生部关于从受管制药品及物质法案(CDSA)及其法规中排除以下14种物质盐类的提案:阿朴吗啡,环丙诺啡,那可丁,罂粟碱,卡麦利定,羟芬利定,依索庚嗪,美索庚嗪,美庚嗪,美沙芬,右吗南,左洛啡烷,利沃洛芬,环佐辛。
这14种物质的盐类未列入目前的排除列表,只明确列出了其母材。根据本法律提案,这14种物质的排除范围扩大到其盐类。
这14种物质的盐类用途广泛,不对公共健康安全产生危险。对于大多数物质,盐类形式是此类物质最常见的商用形式。盐类形式通常可以改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如存储和运输时),容易加工(如生成盐类可以把稠油变成松散粉末)。因此可用于代替其母材。目前在加拿大销售的各类产品中包含这些物质的盐类(如止咳糖浆中通常包含美沙芬的盐类)。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修订提案的目的是从受管制药品及物质法案(CDSA)及其法规的一揽表中排除不威胁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的某些物质,促进合法获得根据CDSA目前受到管制的此类物质。 |
8.相关文件:2015年7月25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1992-1993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预计2016年冬 |
拟生效日期:法规批准之日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15/10/08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