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越南 |
2.负责机构: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一般产品。 |
ICS: |
13.020 |
HS: |
9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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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环境管理系统、环境友好设施、环境友好产品检验命令和程序通知草案 |
页数:17 |
使用语言:越南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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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通知草案涉及:环境保护法第141条第8款;政府关于详述环境保护法条款的2015年2月14日法令No.19/2015/ND-CP 附录III第28条第6款、第44条第3款第12、15项,包括:
环境管理系统检验样本报告、命令和程序;
环境友好设施生态标签认证命令和程序;
越南环境友好产品绿色标签认证命令和程序。
本通知草案适用于从事法令No.19/2015/ND-CP附录II列出的生产、经营、服务设施(以下称为设施)的环境管理系统检验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通知草案适用于从事环境友好设施生态标签认证和越南环境友好产品绿色标签认证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环境保护。 |
8.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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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