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负责机构:工业部金属、机械、运输和电子总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 8517.12.00.00, 8471.30.10.00, ex. 8471.30.90.00-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重量小于10 kg,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器、键盘和显示器组成 |
ICS: |
35.020 |
HS: |
847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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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工业部关于电子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品本地 元件值计算的术语和方法的法令(修订1) |
页数:22 |
使用语言:印尼语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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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规定电子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品的所有特性可通过特殊
术语和方法了解本地元件值。产品本地元件值证明(TKDN)通过由工业部指定的鉴
定人检验产品由工业部金属、机械、运输和电子总局颁发。
工业部金属、机械、运输和电子总局是负责执行本法令的机构并且为法令提供技术指
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依照产品特性和/或行业商业模型改进电子和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品本地元件值的计算,包括硬件生产、软件生产和研究开发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已于2015年8月24日批准 |
拟生效日期:已于2015年8月24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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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