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所有含抑制人体消化的麦芽糊精的食品 |
ICS: |
67.060 |
HS: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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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对A491 – 对抑制消化的麦芽糊精作为膳食纤维的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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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收到一份修订标准 1.2.8列表中18(1)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中营养信息要求,纳入AOAC 2001.03方法– “含有抑制消化的麦芽糊精的食品中的全部膳食纤维”用于测定膳食纤维的申请。如果这一修订经批准,将能够把抑制消化的麦芽糊精(RMDs)包括到以营养标签为目的的总的膳食纤维含量的计算中去。
已知抑制消化的麦芽糊精RMDs的性质和其对胃肠道潜在的影响,该申请也可以基于可利用的数据作为对RMDs食品影响和安全性审议的机会。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标准 1.2.8列表18(1)项中所描述的现有的膳食纤维分析方法不能精确的测定含抑制消化的麦芽糊精R |
8.相关文件: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 |
9.拟批准日期:预期2004年10月向政府通报,随后批准(公报),待政府考虑决定 |
拟生效日期:待政府考虑决定后公报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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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4/05/09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