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WTO/TBT预警信息平台 >> TBT通报数据库 >> 正文

联邦通讯办公室关于通讯设备的法令 (OOIT)

更新时间:2005/3/18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E/47
通报日期:2005-03-18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瑞士
2.负责机构:联邦通讯办公室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通讯设备:无线电设备和通讯终端设备。
ICS: 33.060;33.050 HS: 8517;8525;8526;8527;8528
5.通报文件的标题:联邦通讯办公室关于通讯设备的法令 (OOIT)
页数:法语 使用语言:3页
下载:   草本文案0  
6.内容简述:对联邦通讯办公室关于通讯设备的法令 (OOIT) 的部分修订。此次修改是对附录1和2的修改。对附录1的修改源于一项针对 AIS 设备附加基本要求的EU决定的修改;对附录2的修改源于为无线电爱好者和专用森林设备引入了新的频段、采用新的道路安全测速雷达法规、采用坦克探测雷达特殊法规。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OOIT的附录1必须加以修改以适应欧洲法律的发展,并且从新频段的引入和特殊设备的市场准入来看,OOIT的附录2也必须加以修改。
8.相关文件:2002年6月14日联邦通讯办公室关于通讯设备的法令(RS 784.101.21; RO 2002 2111) 以及2003年2月10日的修改 (RS 784.101.21; RO 2003 335)、2003年5月19日的修改(RS 784.101.21; RO 2003 1490)、2003年12月15日的修改(RS 784.101.21; RO 2003 5193) 和2005年1月20日的修改 (RS 784.101.21; RO 2005 681)。
9.拟批准日期:2005/06/15
  拟生效日期:2005/06/15
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05/20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