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欧盟 |
2.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x]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大麻子 |
ICS: |
65.020.20 |
HS: |
1209 |
|
5.通报文件的标题: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某些不符合理事会指令2002/57/EC要求的桑科属植物大麻种子的临时性买卖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5页 |
下载:
草本文案0
|
|
6.内容简述:该决议批准成员国在限定的期间内允许大麻种子满足不太严格的要求即可进行买卖。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在英国,由于符合国家气候条件和能够满足指令2002/57/EC萌芽率要求的大麻(桑科属植物大麻)种子数量不足。因此,不能满足该成员国适当的需求。其它成员国的或者第三国的能够满足这些种类种子需求的种子不可能完全达到指令2002/57/EC所规定的所有要求。所以,成员国应允许在限定的期间内,在不太严格的要求下进行大麻种子的买卖。该紧急措施是由于当确定种子缺乏时,播种季节与履行种子认证之间的时间太短的问题。 |
8.相关文件:Doc. SANCO/403/05 |
9.拟批准日期:2005年4月18日 |
拟生效日期:2005年4月18日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5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