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日本 |
2.负责机构:经济产业省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小型内燃发动机动力系统 |
ICS: |
27.020 |
HS: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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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热动力设备技术要求的条例(1997年第51号省颁条例)的修正案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1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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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关于归类为通用电力设备的小型内燃发动机动力系统技术标准将做如下修订:
1.当内燃发动机动力系统安装在可能出现含氧不足的地方时,将必须具备适当的排气装置等。
2.将必须具有发动机的检测仪器。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由于归类为通用电力设备的小型内燃发动机动力系统从协同产生等观点来看,预期会广泛的用作分布式的动力供给,因此鉴于以下所示的情况,其技术标准将做出适当的修订:
·小型内燃发动机动力系统可能安装在室内
·那些不具备发动机动力系统专门技术的人将使用这些系统。
该修正案基于有关小型内燃发动机动力系统的国际标准ISO8528-4,除非存在某些不可避免的分歧原因,诸如基本的气候或其它地理因素、用法的差别,或基本的科技问题。 |
8.相关文件:基本的法律是《电力公用事业行业法》(1964年第170号法律)。批准时,该修正案将在“KAMPO”(政府官方公报)上发表。 |
9.拟批准日期:2005/07 |
拟生效日期: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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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7月4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