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卫生和福利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医药(标准化草药) |
ICS: |
11.120 |
HS: |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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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韩国传统草药的需求、供给和分发管理的法规的修改案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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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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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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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 制造商(包括集团)或进口商(包括前供应商)的姓名、住所和联系地址、生产(收集)日期或进口(海关放行)日期等项目,被包括在现行的制造和包装标准化草药过程中必须指明的10个项目中,且强制要求测试机构颁发质量测试认证。
- 一些提议进行标准化的草药的术语,诸如紫苏草、芍药根、蝎子、SIEGESPECKIA HERBA等将根据韩国药典修订版更改为韩语。(但是,以前提到的4种草药的英文术语不做修改)
- 该规范经过修改将生效,但此后5个月包装的标准化商品成批报关仍将适用。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公共健康。 |
8.相关文件:建议最终草案在2005年5月通报。 |
9.拟批准日期:2005/10 |
拟生效日期:20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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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05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