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25)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杀虫剂 |
ICS: |
65. |
HS: |
3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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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惰性成分;提议取消对于31种化学品的34种杀虫剂允许残留量的豁免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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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环保署(EPA)提议从与31种惰性成分相关的允许残留量的要求中取消34种豁免,因为这些物质已不再包含在有效的《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的杀虫剂产品注册中。根据由1996年的《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408(q)项,这些成分在2006年8月前须经重新评定。在发布取消允许残留量豁免的最终法规时,这34种容许残留量的豁免将被视为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第408(q)项的目的做“重新评定”。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
8.相关文件:2005年6月1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31401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180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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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8月1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