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韩国 |
2.负责机构:农林部国家兽医研究和检疫署(NVROS)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诸如奶、奶制品、肉和肉制品以及蛋和蛋制品等人类食用的畜产品 |
ICS: |
67.100;67.120 |
HS: |
02;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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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关于畜产品标签标准修改的建议草案 |
页数:韩语 |
使用语言:2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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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建议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 所有成份按照畜产品生产时添加的重量降序列明(诸如小包装等某些情况例外);
− 如果某种成份在原则显示名单中被强调,该成份含量应在成分列表中标明;
− 对下列畜产品要求强制性营养标签:
火腿、香肠、奶、发酵牛奶、冰激淋和奶粉;
− 包装肉需作如下声明:
屠宰厂和包装厂名称、动物种类和切取部位名称;
− 当某一经辐射杀菌处理的畜产品被用作另一畜产品的成份时,应在成份表中声明。
* 该修改草案将根据WTO/SPS协议的相关条款通报给WTO 秘书处。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消费者信息条款。 |
8.相关文件:2005年5月4日的NVRQS公告No. 2005-37(韩语)。 |
9.拟批准日期:2005年9月1日 |
拟生效日期:200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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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7月31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