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农业部(USDA) (126)。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葡萄。 |
ICS: |
67. |
HS: |
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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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加利福尼亚州东南部指定地区种植的葡萄和进口鲜食葡萄;提议变更管制期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9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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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规提案将根据上市命令No. 925 (法令)对加利福尼亚州东南部葡萄及根据鲜食葡萄进口法规对进口葡萄的最低等级、大小、质量和成熟要求的管制期进行修订。目前国内和进口葡萄的管制期都是每年的4月20日至8月15日。当地执行命令的加利福尼亚州沙漠葡萄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一致建议将加利福尼亚州种植的葡萄的管制截止日期变为7月10日,因为通常只有少量葡萄在此日期之后装运。根据1937年农产运销协定法案第8e项,进口鲜食葡萄被要求作相应改变。加利福尼亚州沙漠葡萄种植者联合会(联合会)要求进口鲜食葡萄管制期的开始日期从4月20日变为4月1日。联合会要求此项变更以防止不符合加利福尼亚州葡萄命令等级、大小、质量和成熟要求的进口葡萄上市。法案对此类变更提供了授权。如果执行,国内葡萄的管制期将是4月1日至7月10日,所以在同一时间周期内要求的两个规定都适用。本法规提案还将阐明东南加利福尼亚州和进口火焰无核葡萄的成熟(可溶性固形物)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防止欺诈行为以保护消费者。 |
8.相关文件:2005年5月25日联邦纪事(FR)第70卷第30001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7编第925 和 944部分。批准时将发表在联邦纪事(FR)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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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7月25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