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人用药品成分处方分类 |
ICS: |
11.120 |
HS: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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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案提案(意向通告 — 第1421号计划 — 表F) |
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第2051-205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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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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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该意向通告(NOI)为关于修订《食品药品法规》表F的第II部分规定的免除允许局部外用0.05%丁氯倍他松(clobetasone butyrate)霜剂为非处方药分类的提案提供评议机会。
表F是药品成分的列表,这些药品成分的销售根据《食品药品法规》的第C.01.041 至 C.01.049项加以管理。表F的第I部分列出了需要处方的人用和兽用药品成分。表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药品成分,但如果标签上已标注或其形状不适合人用的,作为兽用时不需要处方。氯倍他松(clobetasone)的所有浓度和剂量形式目前包括在表F第II部分的分类清单中: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al hormones)及其盐类和衍生物(氢化可的松或醋酸氢化可的松除外,作为单一药品成分出售、氢化可的松浓度规定为0.5%、局部外用制剂)。
所提议的非处方产品具有和处方药同样的浓度(0.05%)、剂量形式和管理程序;然而,为了有助于确保消费者适当地使用该产品,已经提议一些有关其使用的限制。这些限制将包括在标签中。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的健康 |
8.相关文件:2005年6月11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 |
9.拟批准日期:该措施批准之日 |
拟生效日期: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上公布后6至8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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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8月25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