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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05/6/28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99
通报日期:2005-06-28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
ICS: 07.100;11.120 HS: 30019090.90;30021000;30022000;30029030;30029040;30029090
5.通报文件的标题: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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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对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人类血液及其制品实施卫生检疫审批、现场查验和后续监督管理制度。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防止人类传染病通过出入境特殊物品传入或传出。
8.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
9.拟批准日期:批准后6个月
  拟生效日期:WTO秘书处散发后90天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散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