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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更新时间:2005/6/28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97
通报日期:2005-06-28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
ICS: 13.220.10 HS: 8424
5.通报文件的标题: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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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准则、包装、运输贮存要求等。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8.相关文件:UL162-1997《泡沫设备和泡沫灭火剂》、ISO/DIS7076:1990《消防设备-应用低倍数、中倍数和高倍数泡沫的自动灭火系统》、EN13565-1:1999《固定灭火系统- 泡沫系统- 第1部分 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9.拟批准日期:批准后6个月
  拟生效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