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瑞典 |
2.负责机构:药品署。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γ–丁内酯和1,4–丁二醇。 |
ICS: |
71.080 |
HS: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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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药品署根据禁止某些有害健康的物质(LVFS 2005:x) 法案(1999:42)免除许可证要求的管理规定 |
页数:瑞典语 |
使用语言: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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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瑞典打算将γ–丁内酯和1,4–丁二醇归类为有害健康产品(见通报G/TBT/N/SWE/47 和 G/TBT/N/SWE/48),这意味着没有由药品署颁发的特别许可证或没有药品署发布关于免除许可证要求的管理规定就不能进口或持有这些物质。为科学和工业目的使用可以批准许可证。依照草案,如没有滥用危险,批准免除法案中包括的对健康有害的已变性γ–丁内酯或已变性1,4–丁二醇产品的许可证要求及与包含γ–丁内酯和/或1,4–丁二醇的特殊产品的生产相关的许可证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γ–丁内酯和1,4–丁二醇相当广泛地用于工业,这意味着需要增加一个不妨碍此类产品使用同时又能将这些物质被滥用的危险减到最小的系统,。 |
8.相关文件: |
9.拟批准日期:2005年11月1日 |
拟生效日期:2005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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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9月14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