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加拿大 |
2.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
ICS: |
13.020 |
HS: |
9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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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2005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质的法规修正案提案(乙二醇甲醚(2-Methoxyethanol)、五氯苯(Pentachlorobenzene)和四氯苯(Tetrachlorobenzenes)) |
页数:英语和法语 |
使用语言:第2432 – 244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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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2005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质的法规修正案提案(乙二醇甲醚、五氯苯和四氯苯)[以下称为“法规提案”]的目的是:将乙二醇甲醚(2-ME)、五氯苯(QCB)和四氯苯(TeCBs)增补进2005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质的法规(以下称为“禁止法规”)的计划表1所禁止的有毒物质目录中。
为增补这三种物质到禁止法规的计划表1所禁止的有毒物质目录中,将颁发一项有关禁止制造、使用、销售、提供以销售和进口这三种物质或任何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或产品的禁令。该禁止法规修正案提案将确保环境和加拿大人的健康免受由于这些有毒物质而造成的潜在的有害影响。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相关文件:2005年7月9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 |
9.拟批准日期:该措施批准日期之后三个月 |
拟生效日期:未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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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9月7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