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36)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杀虫剂 |
ICS: |
13. |
HS: |
3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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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杀虫剂;关于注册审议的程序法规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25页 |
下载:
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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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1996年的《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了《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灭鼠剂法案》(FIFRA),要求对杀虫剂的注册进行周期性的审议,以确保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杀虫剂能够继续符合有关注册的法定标准。《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的第3(g)项规定,环保署(EPA)制定关于进行注册审议的程序法规,而且这些法规的目标应当是环保署以15年为一个周期对杀虫剂的注册进行审议。本提案叙述了环保署所提议的注册审议程序的方法。本法规提案旨在使用适合于公众参与并且具有有效透明度的程序,以确保对杀虫剂的审议可连续进行。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环境 |
8.相关文件:2005年7月13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40251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155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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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0月11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