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肯尼亚 |
2.负责机构:肯尼亚标准局(KEBS)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电池 |
ICS: |
29.220.20 |
HS: |
8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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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铅-酸电池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测试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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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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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12伏,主要用作内燃机起动和点火、照明和内燃机车辆辅助设备电源的铅酸电池。这种电池通常称为“起动器电池”。本标准不适用于其它用途的电池,例如起动有轨车内燃机的电池。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
- 一般要求;
- 基本的功能特性,相关的测试方法及所要求的测试结果;起动器电池的几种分类;
- 依照一般的应用类型;以及
- 依照产品的类型。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为了保护消费者或用户,通过确保某种产品合格的质量,防止对健康或安全造成的危险,提议法规为强制性。 |
8.相关文件:IEC 60050(486):1991,国际电工技术词汇表(IEV)- 第486章:蓄电池和电池
KS 185-2:铅-酸电池 — 第2部分:电池的尺寸和接线端的尺寸和标志
KS 185-4:铅-酸起动器电池 — 第4部分:重型卡车的电池尺寸 |
9.拟批准日期:由贸易工业部作为法定通告宣布之日 |
拟生效日期:200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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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