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负责机构:农业部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不含酒精的饮料和用于配制不含酒精的饮料的浓缩物 |
ICS: |
67.160 |
HS: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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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规定不含酒精的饮料和用于配制不含酒精的饮料的浓缩物要求的2005年第…号法令 |
页数:捷克语 |
使用语言:1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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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本文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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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法令规定了不含酒精的饮料和用于配制不含酒精的饮料的浓缩物的质量要求、有关生产的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标签的其它要求。第110/1997 Coll号法案第11a条中规定所陈述的相互认可条款应适于在欧盟成员国生产或投放市场的情况,或原产地是属于欧洲经济区国家之一的情况。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采用本法令的理由包括立法的安排,发布一项单独的有关不含酒精的饮料和用于配制不含酒精的饮料的浓缩物的法令,从原来的法令法规 - 第335/1997 Coll号法令的第II项中去除一些法律制定方面的错误。 |
8.相关文件:关于打算供人类消费的果汁和某些类似产品的理事会指令2001/112/EC。已修订的,关于食品和烟草制品的第110/1997 Coll号法案。 |
9.拟批准日期:2006年1月1日 |
拟生效日期:200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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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1月30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