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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轿车翻新轮胎》

更新时间:2005/10/10
世界贸易组织

通报号:G/TBT/N/CHN/142
通报日期:2005-10-10

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2.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4.覆盖的产品:轿车翻新轮胎及其拖车轮胎翻新
ICS: 83.160.10 HS: 4012
5.通报文件的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轿车翻新轮胎》
页数:中文 使用语言: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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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轿车翻新轮胎胎体的选择,翻新前翻新后的要求、外观质量、外缘尺寸、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标识,适用于轿车及其拖车的轮胎翻新。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保护人身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 批准后6个月
  拟生效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10.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备注: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82260618
  传真: +86 10 82262448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