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 交通部联邦铁路管理局(DOT,FRA)(166)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铁路旅客设备 |
ICS: |
13.200 |
HS: |
8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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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旅客设备安全标准;关于旅客设备安全装置的多方面的修正案和附件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26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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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联邦铁路管理局(FRA)提议阐明并修订其现行的法规,努力着手解决自从联邦铁路管理局(FRA)最初公布旅客设备安全标准以来,出现的各种与旅客设备和列车的制造、有效利用和安全操作相关的机械的问题。FRA提议对其现行的法规在五个范围内进行多方面的修订:阐明与活塞行程指示器有关的术语;为所设计的,不容许对应用进行检查的设备,并且从设备的外部松开制动器的新旅客设备规定比较设计和补充的检查标准;当有限数量的压缩机不起作用时,允许在某些范围内使用带有多余的空气压缩机的旅客设备;通过允许对主风缸进行可选择的气动压力测试,认可目前的机车制造技术;以及增加规定,确保自动设备适当的安全可靠性。 联邦铁路管理局(FRA)同样还要阐明与安全装置附件相关的现行法规要求,并且提议一项针对包含焊接的安全装置,或焊接的安全装置支架或支柱的旅客设备的鉴定和检验草案。 最后,联邦铁路管理局(FRA)提议允许铁路有资格为某些定期的养护要求申请退役(out of-service)贷款。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的安全 |
8.相关文件:2005年12月8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73069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221和238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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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2月17日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