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美国 |
2.负责机构:交通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175)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汽车安全设备 |
ICS: |
43.040 |
HS: |
8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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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车灯,反光装置,及相关设备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46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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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我们关于车灯、反光装置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标准详细说明了通过提供充分的道路照明和通过在白天、黑夜或其它能见度降低情况下增加机动车辆的显著性来减少机动车辆碰撞事故的设备性能要求。随着各种安全计划和机动车辆照明技术的进步,大量对法规文本的修订已使标准处于不实用和不必要的复杂状态。此外,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为回应各类询问信件,标准的条款已被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频繁地解释。本文件拟通过改编法规文本修订标准,更直接和合理地陈述适用法规要求,包括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对现行要求的解释。本提案不对生产商施加任何新的实质性要求。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保护人类生命 |
8.相关文件:2005年12月30日联邦纪事(FR)第70卷第77453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71部分。批准时将公布在联邦纪事(FR)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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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03/30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