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美国商务部签署了《关于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协定书》。国家发改委认为,该协定书的签署标志着中美在中小企业合作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对促进两国在中小企业发展领域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协议规定了双方在中小企业的合作领域、合作方式、管理等问题,对加强两国在中小企业领域的合作,促进中美经济交流,将产生积极影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中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国的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已经超过一半,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约占中国出口总值的60%,吸纳社会就业75%。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予以高度重视,目前已经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通过法律的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此外,中国政府还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环境。
据悉,目前,美国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两国经济互补性强,共同利益点多,合作潜力和空间较大。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