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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2005年1月开始执行新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措施

更新时间:2005/1/21

    欧盟10个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瑞典和英国等于今年1月开始执行2003年6月达成的新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方案。该方案完全转变了欧盟以往对农业领域的补贴方式,为欧盟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生产提供支持。今后,大多数补贴将不与产量挂钩。“单一农业支付”新的措施与环保、食品安全以及动物福利标准紧密相关,并将补贴与生产分开,促使欧盟农民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农业生产更具市场导向性,同时起到稳定农民收入的作用。通过减少对大农场的直接支付,可以为农民实施环保、质量标准和动物福利方面的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

  新共同农业政策改革重点包括:

  1.单一农业支付或单一支付计划(以下简称“单一支付”)不与产量挂钩;可作为维持生产使用。

  2.单一支付与环保、食品安全以及动植物卫生和动物福利标准相关联,要求农田保持良好的农业生产及环境条件(“交叉相符”规定)。

  3.强化农村发展政策,对多项措施给予更充足的资金支持以促进环保、提高产品质量及动物福利,并帮助农民的生产能达到欧盟2005年开始执行的产品标准。

  4.减少对大农场的直接支付(“调节动态”),为新的农村发展政策提供资金支持。

  5.建立“财政规章”机制,限定经费使用最高额度。

  单一支付计划适用于谷物、肉类以及奶业。到2006年,烟草、橄榄油和棉花行业也将执行该计划。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欧盟成员国将陆续全面执行单一农业支付计划。除已开始执行该计划的成员国外,另外五个老成员国,如芬兰、法国、希腊、荷兰和西班牙将于2006年执行,两个新成员国马耳他和斯洛维尼亚将在2007年开始执行。到2009年所有25个成员国将全面执行。

  此外,在欧盟其他八个新成员中开始采用“单一区域支付计划”(SAPS),统一每公顷应享受的补贴标准,并将补贴纳入到受援地区的财政计划中。这些新成员国将于2009年开始执行单一支付计划。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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