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会议上,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广东省江门市前卫匹特搏供应有限公司,对气枪和气枪弹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作了详细介绍。由于气枪属于我国民用枪支范畴,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气枪的内销几乎处于停顿的状态,气枪制造企业普遍生产出口气枪,只生产少量竞赛气枪供应国内市场。随着射击竞赛和国内彩弹射击运动的发展,气枪产品也逐步得到市场重视和欢迎,因此气枪行业需要完善技术标准,使枪支的生产、使用、管理都有标可循。
作为我市、乃至我国气枪生产企业的龙头,江门市前卫匹特搏供应有限公司及时参与了《气枪》和《气枪弹》国家标准的制定,率先制定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同时提高竞争门槛,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升了整个行业发展水平,以标准抢夺行业话语权,巩固企业行业地位。
该标准的实施,还对我国气枪行业有较大意义。一是明确“气枪”的定义,便于枪支的管理。历史土“气枪”没有国标,只有1991年发布的(4.5mm气步枪)(GB1202-91),这个标准只对气枪中的一个品种进行了规范,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而这次国标的起草,对目前“气枪”行业(包括彩弹枪,BB弹枪行业)所生产的“气枪”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达到正确区分是否是“气枪”?是何种“气枪”?从而达到便于枪支管理的目的。二是完善技术标准,改变“气枪”生产与“气枪”管理中存在的无标可循的状况。在这次的国标起草中,对目前生产的各类“气枪”,从产品分类与使用场合,技术性能等都分别做了规定,使枪支的生产,使用,管理都“有标可循。三是突出枪支的安全性要求,保障使用安全。因设计、制造等因素。“气枪”使用者或周边人员繁盛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本次国标的起草,将“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作为重点进行考虑并做出相应规定,包括结构上的规定和性能上的规定,通过这些规定,来达到保护使用者和周边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