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至22日,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全市米粉、河粉、薯类食品(红薯粉丝、粉条)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了辖区内上述生产加工单位64家,其中获证企业21家(其中河粉企业18、米粉企业3家),小作坊43家,无薯类食品加工企业。暂未发现添加石腊、柠檬黄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4月21日至22日,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全市米粉、河粉、薯类食品(红薯粉丝、粉条)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了辖区内上述生产加工单位64家,其中获证企业21家(其中河粉企业18、米粉企业3家),小作坊43家,无薯类食品加工企业。暂未发现添加石腊、柠檬黄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