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中国产芝麻籽及其加工品强化监视检查
更新时间:2008/7/31
2008年7月23日,日本根据2008年3月31日附上的食安输发第0331004号文件(最终改正:2008年6月25日公布的食安输发第0625011号),实施2008年度进口食品等监视指导计划,对中国产芝麻籽及其加工品(限于简单加工)的农药残留(包括乙草胺)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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