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部分进口产品实施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09/8/6
  2009年3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事务联络,列出了需强化监控检查的食品。
  2009年7月2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724第3号通知:近日,根据迄今为止检查的实际结果,下列食品今后将按照2009年度进口食品等监控计划(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8号文件)来实施检查。
  此外,作为自主检查对象的出口商的待遇不变。
 

加强检查日

对象国

对象食品

检查项目

20081222

加纳

可可豆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含有丙溴磷)

2009116

中国

小松菜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含有啶虫丙醚)

2009217

越南

养殖虾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残留兽药(含有新诺明)

200941

中国

紫苏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含有氟铃脲)